原标题:安徽:查处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38起 处理2044人
在安徽省纪委官方网站,密集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映入眼帘,几乎涉及安徽省所有地市。这是安徽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个缩影。
据统计,2015年,安徽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38起,处理204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92人。安徽省纪委紧抓作风建设不放松,根据“四风”问题新变化、新特点、新表现,盯紧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先后印发《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关于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明确“六条禁令”,给党员干部立规矩、划红线。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去年以来,除开展一些常规性监督检查外,注重在监督方式上常抓常新,通过“三个倒查”纠治“四风”顽疾。实施“痕迹倒查”,调取车辆通行记录,严查公车私用,查处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92起,处理132人;实施“账目倒查”,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重点对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抽查;实施“发票倒查”,会同国税、公安、商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公款购买购物卡情况进行检查,问责17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1人。
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安徽省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先后出台或修订有关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文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各地各部门针对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省纪委采取设立曝光台、集中通报等形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安徽省纪委)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任薏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