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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登记改革:成都泸州等4市州试点“先照后证”

发布时间:2014-07-15  来源:中国公众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讯 7月15日上午,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在成都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四川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四川省工商局局长万鹏龙出席发布会,并就《实施方案》中的热点进行政策解读。

发布会现场

热点一>>>

全省四城市试点“先照后证” 大幅缩减前置审批项目

  据了解,“先证后照”的传统登记是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经营资格的登记相统一,申请人在办理营业执照前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前置许可审批文件。前置审批项目多,审批时间长,是造成办照难的重要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准入门槛,抑制了投资活力。

  而实行“先照后证”仅是对主体资格的登记,除一些特殊主体的设立须经批准外,创业者办理营业执照无需再提交相关部门的前置许可审批文件。
现出台的《实施方案》提出将实行“先照后证”试点,在成都、泸州、遂宁、甘孜4个城市选择一定范围开展“先照后证”工作。

  据四川省工商局局长万鹏龙介绍,试点地区工商登记前置许可项由原来的130项大幅缩减为13项,压缩率达90%。这一改革措施直接破解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繁多,证、照互为前置的困局。

  为保障“先照后证”工作顺利推进,《实施方案》提出,要进一步推进涉及工商登记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对能通过事中、事后管理的行政许可项目,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清理研究,提出取消或保留为后置的意见建议。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督促中介组织公开服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依据,推进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机构纳入政务服务平台规范运行。

热点二>>>

企业3年不公示年报将被列入“黑名单”

  在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方面,《实施方案》实行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对超过3年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

  据介绍,工商机关将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有其他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各有关部门将采取有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热点三>>>

宽进严管:放宽市场主体准入 加强后续监管

  坚持宽进严管,是工商登记改革的重要原则。《实施方案》在放松规制,还权于企业、市场、社会的同时,搭建了多层次监管体系的框架,保障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对企业注册资本登记放宽条件。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期限限制。但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仍然保留。

  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明确申请人提交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就可以登记。放宽经营场所的登记要求,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在监管方面,一是构建全省集中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全国统一方案基础上,四川方案增加了建设共享平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各相关部门在共享平台上共享交换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行政许可、年度报告、监督管理等信息,建立监督管理和信用约束联动响应机制。实行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建立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会共治”新格局。

  四川省工商登记改革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中国公众新闻网责任编辑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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